#570. T3-1-2.5 2.5 输出优先级并删除
T3-1-2.5 2.5 输出优先级并删除
说明
定义正整数
a比正整数b优先的含义:
-
a的质因数数目(不包括自身)比b的质因数数目多; - 当两者质因数数目相等时,数值较大者优先级高。
给出一个初始元素为
0的容器,之后每次往里面添加10个元素,每次添加后,要求输出优先级最高与最低的元素,并把这两个元素从容器中删除。
输入格式
输出格式
每次输入10个整数后,输出容器中优先级最高与最低的元素,两者用空格间隔。
1
10 7 66 4 5 30 91 100 8 966 5